各社区、村,乡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将乡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下村乡人民政府将会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乡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乡党委会议审议。乡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乡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下村乡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下村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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