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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dzcz/2021-0000174
  • 发布机构 兰陵县大仲村镇
  • 公开目录 镇街动态
  • 发布日期 2021-05-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名称 大仲村镇派出所:禁毒踏查无死角 罂粟排查不放松
大仲村镇派出所:禁毒踏查无死角 罂粟排查不放松

又到了五六月份夏花绚烂的时节有一种“花”千万不能碰!那就是罂粟!

罂粟是重要的制毒原植物,国家明令禁止种植。

眼下正是罂粟生长的旺季,也是易发现、好铲除毒品原植物的黄金时段。为从源头预防和打击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彻底铲除毒品隐患根源,近日,大仲村镇派出所组织民警、各村网格员全面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筑牢抵御毒品危害的“防火墙”。

此次踏查行动,结合禁毒工作“零种植、零产量”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民警、各村网格员严格按照“重点排查、全面踏查”原则,深入村民家中、田间地头、封闭院落、河塘池边等重点区域,对村民院落、房前屋后,尤其是绿地和小菜园等角落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铲除不留盲区。

同时,现场向群众讲解罂粟等原植物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告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发动群众发现线索及时向派出所反映,鼓励群众积极检举,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制观念深入人心。

部分群众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罂粟熬水给牛喝可以治疗拉稀,也有人认为食用罂粟幼苗能预防和治疗感冒,而少数的餐馆老板为了吸引顾客,也会在餐饮中将罂粟苗作为蔬菜食用,或者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籽)作为香料提味。

严肃的告诉大家这样做真不行

警方提示:1罂粟不能治病,不要听信偏方谣言。

2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3若群众发现罂粟花或发现有人种植、买卖该类植物,应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相关法律法规01刑事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02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种植罂粟属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村民积极举报。

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到镇派出所进行举报;

2.举报人可直接拨打“110”或0539-5401388进行举报。

谨记!罂粟不能种

种一棵即是违法!

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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