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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49号)《临沂市校外培训机构评价认定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全县66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集中年检,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兰陵县2023年度校外培训机构年检结果
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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