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与安全稳定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安全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是关系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千万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各项制度、措施为抓手,构建“预防为主、依法管控,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不断推动校园安全工作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将学校安全作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部门、学校、家庭、社会各方作用,通过法律、行政、社会服务、市场机制等途径,将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影响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风险隐患全面纳入防控范畴,依据法治原则和法律规定,明确各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综合施策、全面防控,有针对性地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形成长效机制,集中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
三、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目前学校安全管理现状,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和社会、家庭等公众力量,形成职责明确、系统规范、科学合理、制度完善、法制保障的校园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
四、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
(一)健全学校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大力推进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培养广大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努力做到“我的安全我负责、他人安全我关心、集体安全我尽责”,逐步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内涵转变。在教学中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加强学生应对地震、火灾等情况的应急疏散演练,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主题演练,逐步实现每年进行一次仿真性综合演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演练。演练过程要注重体验性、安全性、实效性。学校积极联系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地震等部门定期开展校园安全专题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安全防范进校园”等活动。鼓励各种社会组织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支持,设立安全教育实践场所,着力普及和提升家庭、社区的安全教育。
(二)严格标准确保设施设备、学习用品质量安全。学校对关系师生安全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学习用品等,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在做好相关认证的基础上,进行彻底清理和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能更新的一律更新,不能更新的全部废除;新购置的设施、设备、教学仪器,建筑材料、体育器械、学习用品等要求一律达到国标质量。学校每学期开学前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关系师生安全的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大排查,确保学校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
(三)建立学生公共安全区域制度。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校周边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在校门道路上设置减速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防撞墩、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阻止人员、车辆等非法进入校园。学校要积极联系公安、住建等部门在校门前学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设置限速标志和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标志。加强学校“护学岗”建设,完善学生上、下学高峰勤务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安全感。
(四)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学校要积极联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每学年制定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要建立台账制度,定期汇总、分析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确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安全隐患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消除。
五、健全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一)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教体局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依法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学校安全实行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健全校内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做到职责明确,落实班主任和任科教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强化校内日常安全管理,狠抓校风校纪,层层签订责任书,职责明确,具体到人。学校要立足实际,认真研判安全管理风险,探索、建立安全风险防范管理机制。
(二)进一步健全警校联防联动机制。学校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每学年召开两次联席会,研判校园及周边治安形势,集中解决存在问题。要增强校园周边警力,在学生上、下学时段进行校园周边治安巡逻。要将校园一键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学校积极联系公安部门,确保警校联防联动机制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三)构建防控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有效机制。学校要积极联系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的防控机制,加强学生法治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以各班主任为主、任课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参与的预防校园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防控队伍,及时摸清存在问题并建档造册,适时邀请心理医生或辅导人员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辅导和矫正,引导学生转化焦躁情绪、缓解精神压力,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对学生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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