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同航班人员接触者的公告
2022年2月22日,兰陵县接临沂市疾控中心转青岛市疾控中心关于1名青岛新冠阳性检测者同航班人员的来函信息,经调查该同航班人员在临沂市主要轨迹如下:
2月21日8:20乘坐G5573(8车03C号),从青岛北站到临沂北站,10:12抵达临沂北站。
出站后乘坐私家车于2月21日11:14在临沂市人民医院北城院区下车,后步行到3号楼8楼神经外科看望母亲(未进病房)。
2月21日13:13在市医院北院区乘坐19路车号108153抵达罗庄区江泉换乘点附近,14:24换乘0101路车号160563到达罗庄区褚墩镇,15:20乘坐出租车抵达庄坞镇南营子村,后未再外出。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刘某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当地所属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医,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报告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县委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
0539-5285120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