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城镇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经向城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提供以下线索并经查证属实:
1.“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实施管控措施的返乡线索,查实的,每条奖励2000元。临沂市外未实施管控措施的返乡线索,查实的,每条奖励1000元。
2.“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擅自外出或与他人接触”线索,路边停靠大货车倒菜装菜,需配备图片视频资料,每条奖励500元。
3.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线索,视情况予以奖励。
二、相关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单位、现详细地址、违规行为等相关详细情况。
2.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经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线索,且公安机关未推送、村庄未上报,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只奖励首位举报人。
4.经群众举报查实的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各项费用自理,并根据违规违法情况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由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说明。
举报电话:0539-5451601
中共向城镇委员会
向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