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文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要求,经综合评估,决定从12月16日起,将兰陵镇西南圩村第1-5排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公告。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