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1、认真摸底调研,确保产权明晰。由县水利局牵头,县财政、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加强配合,对12座水厂进行详细摸底、登记造册,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明晰产权。对已经移交的5座水厂,继续由乡镇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对未移交的6座水厂,国家投资部分为县政府所有,由县供水办负责监督管理;对已由县供水办委托管理的1座水厂,管理模式保持不变。2、加强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县水利、检验检测等部门要加大水质检测力度,确保饮水安全。3、强化规范管理,确保发挥效益。结合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群众参与”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的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上述工作由刘志军同志牵头负责。

会议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由刘波、刘志军、张鹏同志牵头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高效解决资金、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的瓶颈制约,确保要素保障优先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和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最大限度获得上级奖补资金。2加强协作配合。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国土、财政、住建、经信、水利、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立足职责敢于担当、通力协作、积极配合,主动认领任务,安排专人靠上,快速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3、加快工作进度。县交通运输局要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排出节点计划,督促施工建设单位不等不靠、全力推进,力争今年取得良好效果,为全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1、强化宣传发动。适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两区”划定工作,严格把握划定标准程序,认真落实划定任务。同时,认真组织农技人员培训、入户宣传等活动,使县乡农技人员掌握流程标准,让广大农户了解政策内容,形成群众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2、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并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补助资金,做好“两区”划定工作补贴和相关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经费的保障。3、强化协作配合。要选择高资质的测绘单位为技术协作单位,切实提供优质技术支持;县农业、发改、国土、水利、统计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提供相关数据,搞好协作配合,做好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的制定,适时组织第三方进行评估,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汇报的全县部分乡镇行政村调整事宜。

会议确定,1、关于车辆租赁服务事宜,由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作为出租方,承担车辆租赁服务,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作,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确保提供合规、高效、便捷的租赁服务。2、关于渣土开采事宜,由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渣土公司,规范全县渣土开采秩序。县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提供业务指导,确保开采地点不构成土地违法,不越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全县重点项目渣土供应;要注重生态保护,编制修复计划,实施边开采、边治理;要算透资金账,将修复成本和土地流转成本列入经营成本,同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3、关于成立棚改项目公司事宜,由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与实力较为雄厚、社会认可度高的房地产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共同出资,合作成立棚改项目公司,县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占股不低于51%,民营企业共同占股不超过49%。合资公司要尽快组建,理顺运营机制,确保上级棚改资金规范管理使用,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推进全县棚改项目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县政府部分领导成员分工调整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