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将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坚决做到真改、实改,杜绝虚假整改,确保将扶贫领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数据上要精准翔实。要统筹做好信息比对、动态调整等工作,准确掌握实情、摸清底数、建好台账,以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夯实痕迹化管理基础,确保经得起审核、经得起检查、经得起检验。3、措施上要高效有力。各级各部门要将自查自纠与工作推进有机结合,按照立交立办、跟踪督办的原则,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无缝隙、全覆盖检查,逐个入户、逐项核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抓好整改落实。4、责任上要全面落实。县扶贫办要发挥好牵头揽总的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导调度;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好自查自纠任务,确保扶贫领域问题常态化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原则同意《兰陵县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和《兰陵县城区自备水源井封停实施方案》。《兰陵县新型城镇化工作实施方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
会议要求,1、认真审核把关。对于以上文件,县住建局要认真征求意见,县法制局要搞好合法性审查,确保既规范合法,又能切实发挥作用。2、加强组织领导。新型城镇化建设关系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次供水和自备井封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些工作意义重大。上述工作由刘波同志牵头负责,县政府其他同志搞好工作配合。3、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能,加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抓好工作推进。尤其对细化的每项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牵头责任,落实好配合职责,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的现象。
会议原则同意《兰陵县全面实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及时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惠民庄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和惠民庄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要求,1、强化工作部署。尽快组织召开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强化总结提升。各级河长、湖长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期河长制工作经验、教训,进一步细化任务方案、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高效有序推进。3、强化河湖清理与保洁。各级河长湖长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查摆和反馈情况,认真做好河湖巡查,督促调度日常保洁和清理情况,尤其要抓紧做好“清河行动”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在10月底前整改到位。
关于惠民庄水库建设工作,会议要求,1、搞好征收补偿。矿坑镇要摸清水库迁占范围内土地和地面附着物底子,列出具体清单,稳妥推进土地征收和迁占补偿工作,杜绝出现村民抢种抢栽等问题。2、严格项目管理。要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设计施工,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项目审核和管理,把好质量安全关。同时,要加强项目现场管理,严禁石料等资源私自流入市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强化监督管理。县纪委监委要将该项目列为重点监督项目,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紧盯招投标和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努力打造成精品工程、放心工程和廉洁工程。
会议确定,鉴于赵玉真、赵玉堂及董凤山同志符合国务院公布的《革命烈士褒扬条例》中关于革命烈士的认定条件,同意上报为革命烈士。
会议原则同意认定县审计局和山东中成信建设项目管理有关公司关于县反恐指挥中心工程8747.54万元的审定结算数。
会议要求,今后凡政府投资项目,县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凡超过控制价预算10%的,必须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批的,超过控制价预算部分一律不予追加。
会议确定,县房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扎实测算改造资金需求;县财政部门要将全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和2017年原元件厂鞋厂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管理,并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会议要求,1、强化市场化运作。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要积极参与到棚改工作中,充分利用市场化手段,强化公司化运营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2、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要严格控制政府负债额度,切实降低政府负债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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