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秸秆禁烧与利用工作的部署要求,提前动员、科学部署、以公开为抓手,确保秸秆禁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真正把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增强不想烧的自觉。将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小知识制作成《秸秆禁烧告知书》、《小手拉大手》、《致农机手一封信》等不同形式,通过电视、互联网、村村响大喇叭、悬挂宣传横幅、宣传车,进行秸秆禁烧宣传和相关政策公开,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夏季秸秆禁烧公开,使广大群众深深认识到秸秆焚烧的危害,进而将认识转化为不想烧的自觉。
二是结合现场公开指导,扎牢不能烧的“笼子”。建立县、镇、社区、村四级巡查机制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个村居设置若干防火指挥部,社区包村干部、村干部每日在指挥部坐班,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宣传和监督,确保全天候、全方位、无死角。同时,全力加强推进秸秆利用工作,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的同时,公开宣讲秸秆回收利用政策,促进平原地区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山区秸秆集中送往收储。
三是公开执法信息,形成不敢烧的震慑。公开秸秆焚烧有奖举报电话,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使秸秆焚烧行为无处遁形,宣传“对于露天焚烧秸秆的,对秸秆焚烧人治安拘留10天以上,罚款2000元”等法律规定,惩处秸秆焚烧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以强化村民不敢烧的震慑。
截至目前,全县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700余次,设置现场办公点300余处,发送相关短信10000余条,未发生一起大规模秸秆焚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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