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文件 / 兰陵政发 / 正文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1-000016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发〔2019〕2号
  • 成文日期 2019-03-21
  • 发布日期 2019-03-2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解军先等1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解军先等1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发〔2019〕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解军先等1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发〔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2月,省委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我县任县委副书记(挂职),17名机关干部到我县部分扶贫工作重点村任职第一书记。任职以来,18名任职干部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集中精力抓党建促脱贫,千方百计谋发展促增收,为任职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两年的扎实工作,各任职村班子建设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集体和群众收入明显增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赞誉,为兰陵县广大机关干部树立了榜样。为表彰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解军先、苏晓龙、刘锋、吴伟、刘拓、刘建军、辛升、贾瑞君、石鹏志、慕日升、孙庆春、陈钢、吴瑞霖、张庆环、宗德刚、马顺强、曹智、刘迎国18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省派任职干部为榜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敬业奉献,为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兰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政策咨询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联系人:

现场解答地址:兰陵县金山路与东升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539-521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