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解军先等18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发〔2019〕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2月,省委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我县任县委副书记(挂职),17名机关干部到我县部分扶贫工作重点村任职第一书记。任职以来,18名任职干部扎根基层、心系群众,集中精力抓党建促脱贫,千方百计谋发展促增收,为任职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两年的扎实工作,各任职村班子建设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集体和群众收入明显增长,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赢得了党员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广泛赞誉,为兰陵县广大机关干部树立了榜样。为表彰先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解军先、苏晓龙、刘锋、吴伟、刘拓、刘建军、辛升、贾瑞君、石鹏志、慕日升、孙庆春、陈钢、吴瑞霖、张庆环、宗德刚、马顺强、曹智、刘迎国18名同志各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省派任职干部为榜样,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敬业奉献,为高质量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的新兰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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