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春仲同志兼职的通知
兰陵政发〔2022〕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农高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变动情况,应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兼任的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职务,由李春仲同志兼任。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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