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三批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兰陵政发〔201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县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经研究,确定将金桥屯遗址等19处具有重要保护和利用价值的文物古迹确定为我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附件:兰陵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兰陵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及保护范围
一、古遗址:5处
编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
1 | 金桥屯遗址 | 商、周 | 大仲村镇 金桥屯村南 | 保护范围:面积24000平方米,以遗址西南角(东经118°04′33..4″,北纬34°59′51.5″)为基点,向东150米,向西至村中南北路,向南至村南东西路,向北16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20米的范围内。 |
2 | 远沟遗址 | 商、周、汉 | 南桥镇远沟村西北200米 | 保护范围:面积78400平方米,以遗址中心点(东经117°56′04.0″,北纬34°45′6.3″)为基点,向东140米,向西140,向南140米,向北14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3 | 神山东北村遗址 | 汉 | 神山镇东北村东北200米 | 保护范围:面积55800平方米,以遗址西南角石渠南段(东经118°10′38.5 .″,北纬34°53′38.0″)为基点,向东260米,向西50米,向南至神山--大西杨公路,向北18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4 | 胡家庄遗址 | 汉 | 大仲村镇 胡家庄村东南400米 | 保护范围:面积4900 平方米,以遗址东北角(东经118°02′07.9″,北纬34°58′52.3″)为基点,向东20米,向西50米,向南50米,向北2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5 | 石城崮遗址 | 晋、南北朝、宋元、明、清 | 鲁城镇东石门村南约1.5公里石城崮上 | 保护范围:面积36000平方米,以石城崮顶天池东南角(东经117°47′45.0″,北纬34°50′07.3″)为基点,向东40米,向西80米,向南180米,向北12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60米的范围内。 |
二、古墓葬:6处
编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
6 | 塔山墓群 | 战国、汉 | 县城驻地塔山公园及四周 | 保护范围:面积76000平方米,以蒜塔南 (东经118°02′58.7″,北纬34°51′6.5 ″)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100米,向南120米,向北26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50米的范围内。 |
7 | 吴宅圈古墓 | 汉 | 大仲村镇吴宅圈村东北500米 | 保护范围:面积36000 平方米,以古墓中心点(东经118°02′2.6″,北纬35°0.0′14.0″)为基点,向东100米,向西100米,向北80米,向南100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8 | 沙园赵氏墓群 | 明 | 长城镇沙园村北 | 保护范围:面积 15225平方米,以赵淮墓碑(东经118°01′56.1″,北纬34°40.0′49.1″)为基点,向东15米,向西130米,向北70米,向南35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9 | 宋之韩墓 | 清 | 大仲村镇 寨子村东 | 保护范围:面积 2250平方米,以宋之韩墓碑(东经118°03′49.9″,北纬34°57.0′29.6″)为基点,向东25米,向西25米,向北15米,向南30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10 | 小郭山墓群 | 汉 | 兰陵镇小郭村东 | 保护范围:面积90000平方米,以王思玷纪念碑碑座 (东经117°50′15.4″,北纬34°44′27.1″)为基点,向东60米,向西190米,向南180米,向北18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11 | 小桥村徐诗墓 | 明、清 | 长城镇小桥村东 | 保护范围:面积 7020平方米,以徐立极墓碑(东经118°07′24.3″,北纬34°38.0′49.0″)为基点,向东60米,向西30米,向北18米,向南60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30米的范围内 |
三、古建筑及石刻4处
编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
12 | 尚园五色金鱼池 | 明 | 金陵镇尚园村 | 保护范围:面积600 平方米,以五色金鱼池东南角(东经117°58′05.2″,北纬34°55′00.2″)为基点,向东5米,向西15米,向南10米,向北2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20米的范围内。 |
13 | 敕褒节孝碑 | 民国 | 兰陵镇朱家堡村北约130米 | 保护范围:面积400平方米,以敕褒节孝碑(东经117°51′00.3″,北纬34°43′19.8″)为基点,向东10米,向西10米,向南10米,向北1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20米的范围内。 |
14 | 马氏祠堂 | 明、清 | 向城镇马芋沟村 | 保护范围:面积2800平方米,以祠堂南大门(东经117°57′34.3″,北纬34°49′49.5″)为基点,向东20米,向西20米,向南40米,向北30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10米的范围内。 明清马氏墓地保护范围:面积1107平方米,以明嘉靖43年墓碑(东经117°57′14.3″,北纬34°49′40.2″)为基点,向东26米,向西15米,向南12米,向北15米的范围内。 . |
15 | 鄫城后河东村赵氏节孝坊 | 清 | 向城镇鄫城后河东村 | 保护范围:面积240平方米,以西立柱(东经117°54′32.1″,北纬34°53′42.4″)为基点,向东10米,向西5米,向南10米,向北6米的范围内。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四周向外延10米的范围内。 |
四、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
编号 | 名 称 | 时 代 | 地 址 | 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
16 | 王华亭纪念碑 | 民国 | 庄坞镇耿墩村南 | 保护范围:面积 550平方米,以碑座 (东经118°11′37.3″,北纬34°45.0′30.7″)为基点,向东10米,向西12米,向北15米,向南10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20米的范围内。 |
17 | 王思玷墓 | 1926年 | 兰陵镇田家庄村北 | 保护范围:面积600平方米,以碑座 (东经117°51′06.8″,北纬34°43.0′16.4″)为基点,向东12米,向西12米,向北15米,向南10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20米的范围内。 |
18 | 赵镈就义处 | 1941年 | 车辋镇九女山村西约100米 | 保护范围:面积5000平方米,以纪念碑碑座 (东经117°50′52.5″,北纬35°01.0′19.7″)为基点,向东60米,向西40米,向北43米,向南7米的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10米的范围内。 |
19 | 陡沟庄战斗遗址 | 1944年 | 大仲村镇陡沟庄村西 | 保护范围:面积10000平方米,以现有陵园东南角(东经118°00′0.2″,北35°00.0′8.5″)为基点,现陵园四周围墙内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由保护范围外延10米的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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