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
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发〔2016〕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兰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29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2016〕32号)和《兰陵县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兰陵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概况
兰陵县是传统农业大县、全省经济欠发达县,总面积1724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137.5万。现有省定贫困村44个,库区村24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2万户、5.3万人。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走在前列、带个好头”的要求,积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按照上下联动、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任务。
三、整合原则
(一)源头整合,集中投入。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推进资金统筹使用,探索建立财政涉农资金源头整合机制,把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财政专项资金在项目申报环节进行有效整合,集中用于精准扶贫。
(二)瞄准贫困,精准使用。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瞄准贫困村、贫困人口,与脱贫任务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
(三)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坚持以精准脱贫规划为引导,以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制定统筹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内容明确具体、资金流向清晰、责任分工明确,把整合统筹机制落到实处。通过规划引领、项目支撑、资金集中、连续投入的方式,使涉农资金向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薄弱的乡镇、村集中。
四、目标任务
2017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50%以上,达到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和饮水安全。
实现22个重点贫困村、10个库区贫困村退出,实现“五通十有”(“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自来水、通广播电视、通信息;“十有”即:有旱涝保收田、有致富项目、有办公房、有卫生服务、有卫生保洁制度、有学前教育、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有健身场所、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就业保障措施)。
五、整合资金范围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意见》(〔2016〕32号)所列中央资金20项、省级资金24项、市级资金6项和县可统筹整合的资金。
2017年共整合资金中央10项、省级11项、市级4项、县级3项、其他1项,资金总额26728.8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781.7万元、省级资金9427.8万元、市级资金2168.3万元、县级资金9238.02万元,其他资金113万元。
六、项目规划
整合项目431个,涉及1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下统称乡镇)、427个贫困村、16个行业部门;整合资金26728.8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6615.82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5209.5万元),其他资金113万元;带动贫困人口24370户、44311人,增收效益3347.46万元。
(一)产业发展类
整合项目216个,涉及18个乡镇、212个村;资金总额872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612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5285.9万元),其他资金113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10280户、17079人,增收效益1513.5万元。
县旅游局:项目2个,涉及1个乡镇、2个村;投入资金96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96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159户、323人,增收效益10万元。项目建设压油沟景区和邓王山景区。
县粮食局:项目6个,涉及3个乡镇、6个村;投入资金24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24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814户、1365人,增收效益3.1万元。项目建设科学储粮仓。
县林业局:项目6个,涉及2个乡镇、6个村;投入资金50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5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720户、1091人,增收效益71万元。项目为油用牡丹和优质茶叶种植。
县农业局:项目3个,涉及18个乡镇;投入资金374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374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2552户、3110人,增收效益45万元。项目为秸秆综合利用。
县开发办:项目2个,涉及1个乡镇、2个村;投入资金253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40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40万元),其他资金113;项目带动贫困人口226户、455人,增收效益29万元。项目为建设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和高温大棚及配套设施。
县畜牧局:项目1个,涉及1个乡镇、1个村;投入资金10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115户、225人,增收效益12万元。项目为建设养猪舍、养牛舍及配套设施。
县科协:项目2个,涉及2个乡镇、2个村;投入资金1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41户、94人,增收效益4.4万元。项目为建设温室大棚。
县扶贫办:项目194个,涉及18个乡镇、193个村;投入资金7368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368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4041.9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5653户、10416人,增收效益1339万元。项目为产业扶贫。
(二)基础设施建设类
整合项目136个,涉及18个乡镇、136个村;资金总额16019.6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829.62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8369.4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10749户、21841人,增收效益1595.7万元。
县国土局:项目8个,涉及2个乡镇、8个村;投入资金90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9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869户、1680人,增收效益114万元。项目为硬化生产路,建设桥、管涵。
县水产局:项目3个,涉及1个乡镇、3个村;投入资金60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6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520户、697人,增收效益75万元。项目为建设大型鱼塘。
县农业局:项目11个,涉及6个乡镇、11个村;投入资金30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3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376户、739人,增收效益33万元。项目为建设种植拱棚及配套设施,建设钢板户、接菌室、拌料场、食用菌料仓。
县供销社:项目5个,涉及5个乡镇、5个村;投入资金69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9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467户、593人,增收效益72万元。项目为建设为农服务中心。
县开发办:项目3个,涉及2个乡镇、3个村;投入资金115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155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118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1275户、2443人,增收效益130万元。项目为建设农田水利设施。
县水利局:项目31个,涉及3个乡镇、31个村;投入资金299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990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280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2701户、4265人,增收效益336万元。项目为建设水源工作、桥涵、信息化系统。
县住建局:项目50个,涉及18个乡镇、50个村;投入资金1766.4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766.4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919户、1457人,增收效益166万元。项目为农村危房改造。
县交通局:项目25个,涉及18个乡镇、25个村;投入资金7618.2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7618.22(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885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3622户、9667人,增收效益669.7万元。项目为路基路面及中小桥。
(三)保障类
整合项目79个,涉及18个乡镇、79个村;资金总额1984.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984.2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554.2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3341户、5391人,增收效益238.26万元。
县商务局:项目8个,涉及1个乡镇、8个村;投入资金9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96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93户、172人,增收效益29万元。项目为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
县水产局:项目13个,涉及2个乡镇、13个村;投入资金40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40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734户、1612人,增收效益5.3万元。项目为鱼苗增殖放流。
县水利局:项目40个,涉及2个乡镇、40个村;投入资金1667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667万元(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333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2183户、3276人,增收效益196万元。项目为农村饮水安全。
县人社局:项目18个,涉及18个乡镇、18个村;投入资金181.2万元,其中省及省以上财政资金181.2万元;项目带动贫困人口331户、331人,增收效益7.96万元。项目为培训贫困人口和安置农村公益性岗位。
七、责任分工
1、产业发展类由县旅游局、粮食局、林业局、农业局、开发办、畜牧局、科协、扶贫办负责。
2、基础设施建设类由县国土局、水产局、农业局、供销社、开发办、水利局、住建局、交通局负责。
3、保障类由县商务局、水产局、水利局、人社局负责。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沟通协调。在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交流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规划衔接。扶贫、发改等部门要科学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按计划完成脱贫任务。部门专项规划与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应当区分具体情况研究处理,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三)推进政务公开。要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上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督考核。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探索实践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给予大力支持。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通报。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在分配专项扶贫资金时给予奖励和倾斜。
(五)严肃工作纪律。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不得用于弥补村集体收入或偿还债务,不得以变相救济、救助的方式发改现金或实物,不得用于其他与脱贫攻坚有关规定不相符的支出等。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 兰陵县 2017 年统筹整合支持脱贫攻坚的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和规模规划表
2.兰陵县2017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项目规划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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