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兰陵县2017年防洪预案的通知
兰陵政发〔201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兰陵县2017年防洪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2017年防洪预案
一、总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涝灾害,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全县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防汛工作实际,编制兰陵县2017年防洪预案。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防汛保平安”。防汛工作实行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并履行防汛抗洪的义务。
二、组织机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抗旱防汛工作。各乡镇(含街道、开发区,下同)、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完善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城市防汛、大中型水库、主要河道、闸坝等重点区域分别成立由县六大班子领导、县防指成员、技术人员组成的防汛指挥部,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具体负责本区域、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三、任务职责
(一)交通
1.交通工具:
(1)县防汛指挥车由县政府落实3辆,县人武部落实1辆,县水利局落实1辆。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各自落实防汛指挥车,并把车型、车号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转运物资和运送抢险救灾人员卡车10辆,机动船5艘,大马力指挥船1艘。
(4)县卫计局、县医院负责落实抢险救护车6辆。
(5)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落实本辖区内通讯线路的抢修专用车各1辆。
(6)县民政局、国土局、机要局、事管局负责落实防汛抢险专用车辆(越野车)各1辆。
2.交通要道:凡需通往抢险救灾现场的公路、桥梁、涵洞、人行路若发生阻塞、塌方等,按照管理权限由交通、公路部门负责排除,各乡镇、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助。县城各重要交通路口安全保卫工作由县公安局负责,乡镇交通要道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按辖区负责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抢险物料和抢险队伍能按时到达救灾现场。
(二)通讯联络
为保证灾前、灾中、灾后信息的及时反馈,县联通、移动、电信公司应加强对有线通讯和无线通讯的汛前检查维修、确保信息畅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密切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准确无误地将水情、雨情、灾情信息及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全县5座大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负责每座落实1套通讯工具(座机电话)。小型水库由所属乡镇落实联络电话和人员,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受灾现场医疗救护和污染后的水质化验与卫生防疫
1.现场医疗救护:由县卫计局、县医院负责组织落实专业医疗救护人员30人,随时在受灾现场巡回,做好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护。
2.水质化验:受灾后的人畜饮用水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检测。凡不符合人畜饮用水标准的,要采取张贴宣传单和电视播放等方式告之民众,防止疾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四)抗洪抢险物料准备
乡镇各落实编织袋2万条,铁丝2吨;县林业局负责落实木材500立方米;县石油公司负责落实柴、汽油各100吨;装袋所需的土料由县国土资源局会同乡镇在工程所在地附近划定开采地点,落实土料20万方;所在乡镇负责落实抢险砂石料各5万方。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储备的物料数量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五)电力、水源、粮食保障
1.电力:受洪水或大风暴雨袭击,凡属地方电网的电力设备、输电线路受损,一律由县供电公司全权负责恢复供电,保障救灾用电需要,并配备汛期应急电源车1部。
2.饮用水源:若城区饮用水质受污染,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鉴定,并将鉴定结论报告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根据县疾控中心的报告结果,决定是否供水。库区及沿河乡镇凡饮用水库水或河水的水质污染后,由县疾控中心负责鉴定,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供水,并报县政府备案;若无法饮用,由乡镇负责调集车辆运水,保证灾区人畜饮水。若县城抽水设备供水管道损毁,由县自来水公司负责抢修;乡镇供水设备受损由乡镇负责抢修。
3.粮食:由县粮食局负责储备各类粮食不低于1500吨。
(六)社会治安和保卫工作
在防汛紧急期,县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认真负责地做好社会治安和保卫工作。重点守护的地点是县委、县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讯、粮食等要害部门及学校、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对发生洪灾的地区,必要时可以依法实行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确保安全和社会稳定。
(七)抢险队伍
今年全县共落实防汛常备队6000人,抢险队6万人,后备队12万人。其中会宝岭水库落实常备队50人,抢险队5000人,后备队5000人;4座中型水库共落实常备队135人,抢险队8500人,后备队11500人。其他小型水库、河道由所在乡镇落实,编制成册,通知到人。乡镇分别组建18支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后备队。县直各部门也要组建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抢险队伍,每支队伍人数不得低于20人。为提高抢险效果,全县组织3支训练有素、技术熟练、反应迅速、战斗力强的机动抢险队,承担重大险情的紧急抢险任务。一队是由县水利局干部职工组成的60人的防汛抢险突击队;二队是由县人武部组织200名基干民兵组成的抢险队;三队是由200名公安干警组成的抢险队。三支抢险队伍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用,任何单位无权指挥和调用。当大中型水库或河道发生重大险情需请求部队支援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同市军分区商定办理。
四、防汛与抢险的重点区域
(一)城区
县城内河道主要有吴坦河、东泇河和小汶河,上游有小马庄水库、长新桥水库及小岭闸等3处重点水利工程。由于近年来城市建设规模大、速度快,排水设施配套相对滞后,老化、淤积、堵塞严重,加之人为破坏较多,极易造成城区内涝,县城防汛压力较大。县住建局要加大治理措施,县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县城防洪预案,确保县城内党政机关、企事业、金融等单位和城区居民的汛期安全。
(二)农村
1.防汛重点:农村防汛工作的重点是大中小型水库、塘坝、河道、农村及学校危房、工矿企业。(1)水库:全县共有大中型水库5座(会宝岭水库、小马庄水库、长新桥水库、双河水库、考村水库),小型水库41座,塘坝120座,以上水库塘坝要编制防洪预案,一旦有险情,严格按预案程序操作。(2)河道:全县共有12条骨干河道(沂河、武河、小涑河、行洪道、燕子河、吴坦河、东泇河、白家沟、汶河、西泇河、陶沟河、运女河),16条边界排水沟,14条重要入河支流。沿河各乡镇务必做好险工段、路缺口的加固堵复,维修、配齐涵洞、水闸的启闭设施,做好重要交通道口的防守和河道清障工作,并按照各自制定的河道防汛预案,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3)农村集镇。河道内逢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遇到突发洪水,人群疏散困难。对此,有关乡镇要高度重视,对河道内逢集的,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转移集贸市场地点,严禁在河道内逢集。(4)农村危房及学校危房。各乡镇和教育部门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汛期将人员提前撤离危房,排除险情。
2.防洪措施要求: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对照列入防汛重点的具体情况,按照管理权属关系,对工程、集镇及危房制定相应的防汛度汛方案,建立机构,落实人员,分工负责,组织落实好抢险物资、队伍、通讯、预警系统等,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工矿企业
县安监局、经信局及有关乡镇要做好全县工矿企业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尤其对我县西部、南部非煤矿山,要进行重点排查,制定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隐患整改方案,确保汛期安全。
五、洪水调度方案
上游地区有重要天气预报消息或普降暴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雨情、汛情,并通知有关单位及乡镇做好防洪工作。同时,要密切注意水库、河道等工程的运行情况。水库大坝、河道工程一旦出现险情,管理单位必须立即逐级报告。
(一)水库防洪预案
1.正常洪水调度方案。当雨前水位为汛限水位,发生标准内降雨时,水库溢洪道开始溢洪,溢洪泄量不超过下游河道控制点安全泄量。此时应提前通知下游沿河村庄居民准备向高处转移,并组织群众抢筑河道堤防,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非常洪水调度方案。当水库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向全县发出通知,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进入各自防汛指挥地点,组织抢险人员和车辆、船只等抢险工具,准备抢险物料,听候调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随时与气象、水文部门联系,注视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及时分析汛情变化情况。各级防汛指挥机构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轮流查险,确保防汛信息准确及时传递。
3.超标准洪水调度方案。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水库水位超过允许最高水位后,根据气象分析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意见,若洪水还有上涨趋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全县发布紧急通知,命令沿河单位和村庄迅速按防洪预案转移人员和物资。此时,抢险队上坝,加强对大坝隐患部位的监测,坝顶抢筑子堰,若大坝出现上游滑坡,应立即抛石,抛土袋,树头等物料,阻止滑坡进一步加大,将滑坡部位用土袋和块石护住,防止洪水进一步冲击坝体;若下沉出现流砂现象,采取压重和排水的方法;若出现管涌,则采取上堵下排的方法。若水位继续上涨,为保住大坝安全,应破副坝,以减轻主坝压力。物资供应组要保证防汛抢险的后勤物资供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单位要全部上岗到位,投入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河道防汛预案
当发生标准内洪水时,河道所有水闸全部开启行洪,加固河道险工段,堵复道路缺口。沿河乡镇要组织好常备队巡堤查险,清除行洪障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做好危险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工作。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提前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点,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后备队全部上岗到位,防汛抢险物资、抢险措施落实到位。
当出现险情和洪灾时,应立即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采取以下措施: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全县发出通报,发动全县干部群众积极投身抗洪救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发动组织人员抢险,进行工程抢修,指挥群众转移疏散;
3.气象部门及时预报雨情、水情、风情等气象信息。供电、通讯部门要组织人员检查线路,一旦发生故障立即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4.公安部门组织干警现场维护治安,协助指挥群众疏散转移;
5.县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开展抢险救灾;
6.各乡镇妥善做好灾后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济,卫计部门做好防疫、伤员抢救,财政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和资金筹措,水利部门做好水毁工程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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