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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油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53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对县级储备油进行轮换的请示》(兰陵发改字〔2023〕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300吨储备油进行轮换。
二、你局与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要加强对兰陵县瑞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储备油轮换工作,保障县级储备油安全。
特此批复。
2023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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