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文件 / 兰陵政字 / 正文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3-00131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72号
  • 成文日期 2023-11-30
  • 发布日期 2023-11-30
  • 生效日期 2023-11-3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7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对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72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对县级储备粮进行轮换的请示》(兰陵发改字〔2023〕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2020年轮入的9220吨储备粮进行轮换。

二、你局与县财政局、县农发行要加强配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县级储备粮轮换工作;加强对兰陵县瑞仓粮油购销有限公司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储备粮轮换,保障县级储备粮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政策咨询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兰陵县发改局

政策联系人:

现场解答地址:兰陵县行政办公中心3楼东

联系电话:0539-5211131

下载政策文件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