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仲村镇茶子山村、流井村等23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4〕31号
大仲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大仲村镇茶子山村、流井村等23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大政请〔202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大仲村镇茶子山村、流井村、御驾城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河西村、大仲村、金泉村、马山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金城村、西寨子村、兰凤窝村、庙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林官庄村、大冶村、东官庄村、埠东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石坑村、现庄村、任合庄、康庄村、念沂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北码头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兰陵县大仲村镇石曲村、向阳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村庄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要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其他开发重建,新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和村规民约。
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修改的,若不影响村庄规划总体布局,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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