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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00445754-2/2025-003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5〕22号
  • 成文日期 2025-08-05
  • 发布日期 2025-08-0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5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5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22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

《兰陵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5个专项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5〕22号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等5个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城市供热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给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燃气专项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22—2035年)》《兰陵县城市污水专项规划(2022—2035年)》。

二、你局要会同有关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按照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发挥项目作用和效益;要强化跟踪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各项规划顺利实施。

三、你局要严格执行规划,不得随意变更和擅自修改;实施过程中涉及规划调整的,应严格按程序报批。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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