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组建山东兰陵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0〕13号
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组建山东兰陵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山东兰陵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并授权你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责,通过划转兰陵农垦实业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股权作为出资。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和法律规定,稳妥有序开展资产整合注入,科学确定组织框架和体系。加强人员管理考核,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坚决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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