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校车服务公司鲁Q227GZ等31辆校车标牌使用许可的批复
兰陵字〔2020〕30 号
县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你处报送的《关于发放安心俊骋校车服务公司鲁Q227GZ等31辆校车标牌使用许可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给安心俊骋校车服务公司、兰陵公共交通客运校车服务公司鲁Q227GZ等31辆校车发放校车标牌使用许可(具体车辆号牌及许可编号附后)。
二、你处要按照管理程序,组织县交警、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联合审核,及时将许可的校车标牌发放到位,并加强日常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三、安心俊骋校车服务公司鲁Q227GZ等31辆校车标牌使用许可,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至次年前一日止。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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