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2020—2035)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2〕18号
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实施兰陵县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市兰陵县国土空间电网专项规划(2020—2035)》。
二、你局要根据专项规划,按照远近结合、合理布局、分期实施的原则,合理确定分期建设项目,确保与其他规划相协调。
三、你局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管理,确保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建设;要构建供电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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