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立“葛昌纯院士工作站”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3号
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建立“葛昌纯院士工作站”的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葛昌纯院士工作站”。
二、院士工作站应以企业为依托,以葛昌纯院士团队为技术核心,积极探索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子,推进产学研合作,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为兰陵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你单位要认真履行辖区主管单位职能,通知相关企业,尽快邀请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督促落实保障好院士及其团体的工作、生活条件,将科研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切实发挥高端人才在企业重大项目研发、高层次人才培养、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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