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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69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6号
  • 成文日期 2016-01-25
  • 发布日期 2016-01-26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鲁城镇幸福岭村、合兴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鲁城镇幸福岭村、合兴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6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鲁城镇幸福岭村、合兴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6号

 

鲁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鲁城镇幸福岭村、合兴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案的请示》(鲁政请〔2015〕3号)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现批复如下:

你镇在下步工作中,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对该拆迁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确保合法、合规、科学。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法按程序进行;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并最大限度地保障拆迁农民利益。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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