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城镇西王楼村土地性质变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11号
向城镇政府:
你单位《关于更改西王楼村规划土地性质的申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报请地块用地性质由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地块位置:西至新城路、北至尚智路、东至新康路、南至尚信路,面积共计47716平方米。
对调整用地性质后的地块,你镇要在城镇总体规划框架下,会同县规划部门,加强规划的引导和控制,确保规划的实施。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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