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16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兰陵县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兰陵建请〔2016〕1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兰陵县供热专项规划(2016—2030年)》。
二、你局要根据规划,本着远近结合、合理布局、全面安排、分期实施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合理制定分期建设项目,并与各项规划相协调,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作用和效益。
三、你局要加强对该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建设;要根据国家、省、市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有针对性的构建全县供热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供热集中覆盖率,切实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同时,要构建供热安全保障体系,建立预警及应急机制,确保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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