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文件 / 兰陵政字 / 正文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1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20号
  • 成文日期 2016-06-28
  • 发布日期 2016-06-29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资建校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资建校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兰陵政字〔2016〕20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香港言爱基金会捐资建校有关事项的承诺函

兰陵政字〔2016〕20号


香港言爱基金会:

贵会在我县捐资建校,体现了对沂蒙革命老区和我县教育事业的关怀和支持。为确保贵会捐资建校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承诺: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县政府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组长,教体、发改、财政、住建、国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落实资金,确保配套

县政府承诺足额配套工程建设资金4800万元,并且承诺建校资金如有缺口由我县负责解决。

配套资金在县财政性经费中列支,按言爱基金会的要求,开工前将配套资金汇入香港言爱基金会与兰陵县财政局共管的捐建专款账户。

三、开辟“绿色通道”,确保费用减免

项目建设用地75亩由县政府无偿划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免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地质勘察、工程监理、项目审计等技术服务机构,实施招标采购,择优选用,减少收费。

四、实施教育扶贫,关爱贫困学子

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寄宿学校,学校建设选址在县城南部城乡结合部,建成后重点接纳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读,保证生源在3960人左右。县政府承诺学校建成后,负责学校日常运转经费、住校生的管理、水电费用以及负责资助贫困学生的伙食费、上学交通费等,保证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五、实行聘用制,加强师资管理

我县承诺兰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教师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教师要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每年对校长和教师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培训,学校所有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六、强化管理,确保工期、质量

我们承诺在2016年12月按时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表的安排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在2018年6月竣工,9月正常招生。严格按照教育基建程序和国家现行建筑规范要求,加强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