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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18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25号
  • 成文日期 2016-07-13
  • 发布日期 2016-07-14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5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5号


尚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新农村建设完善土地增减挂手续的申请》(尚政请〔20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尚岩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农村居民点改造,对于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耕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你镇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搞好项目规划,完善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耕地复垦质量。

三、同意你镇后院社区、青山社区项目先予以实施,项目安置区用地严格控制在工矿用地范围内。上述2个项目拆旧区拆旧复垦工作全部完成后,申报省政府立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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