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尚岩镇大南庄村郭村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6号
尚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实施土地增减挂项目的请示》(尚政请〔201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尚岩镇大南庄村、郭村农村居民点改造,对于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耕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你镇要进一步完善方案,搞好项目规划,完善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耕地复垦质量。
三、同意你镇大南庄村、郭村项目先予以实施,项目安置区用地严格控制在农村居民点范围内。上述2个项目拆旧区拆旧复垦工作全部完成后,申报省政府立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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