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仲村镇茶子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28号
大仲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大仲村镇茶子山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农村居民点改造符合《兰陵县土地整治规划》,对于珍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护耕地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你镇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做好群众补偿安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方案,搞好社区规划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搞好项目规划,完善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耕地复垦质量。
三、县政府原则同意该项目先予以实施,安置区占地严格控制在农村居民点范围内。拆旧区待拆旧复垦工作全部完成后,上报省政府批准。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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