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有关问题的决定
兰陵政字〔2016〕38号
县财政局、教体局,卞庄街道办事处:
兰陵县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实施的2016年全县重点民生项目。为促进项目顺利推进,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同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兰陵县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并授权县教体局作为采购主体。
二、授权兰陵县振苍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兰陵县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建设融资事宜,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卞庄街道共同监督项目实施。
三、该项目包含兰陵县第七小学、兰陵县第八小学、兰陵县第六中学、兰陵县第七中学、兰陵县第八中学、兰陵县第九中学、卞庄街道第三小学、卞庄街道第一初级中学8个子项目,立项批复总投资46650万元,资本金由县财政局按时拨付。若项目超出预算,超出部分由县财政局拨付。
四、项目贷款期内,将兰陵县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所需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县财政预算,并待制度完善后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预算金额与拨付期限按照兰陵县教体局与兰陵县振苍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兰陵县解决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中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拨付表内容执行。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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