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41号
县水利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规划》。
二、原则同意《兰陵县会宝岭水库城乡供水规划》规划内容。会宝岭水库城乡给水工程为管网工程专业规划;会宝岭净水厂、开发区净水厂项目为厂区详细规划。
三、要做好与已批复的《兰陵县城市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的衔接。
四、本规划是指导市政工程建设及下一步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重要依据,请你单位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批后公布及组织实施工作,结合城市近远期发展建立健全城市供水工程系统及保障体系。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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