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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36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43号
  • 成文日期 2016-12-20
  • 发布日期 2016-12-21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6〕43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6〕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6]1号)等规定,我县依法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106个,其中具有法定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机构3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派出机构43个。现公布如下:

一、具有法定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30个)

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兰陵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兰陵县教育体育局

兰陵县科学技术局

兰陵县公安局

兰陵县民政局

兰陵县司法局

兰陵县财政局

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陵县国土资源局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兰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兰陵县交通运输局

兰陵县水利局

兰陵县农业局

兰陵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兰陵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

兰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兰陵县审计局

兰陵县环境保护局

兰陵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兰陵县统计局

兰陵县林业局

兰陵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兰陵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兰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兰陵县粮食局

兰陵县物价局

兰陵县地方税务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组织、机构(33个)

兰陵县旅游局

中共兰陵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兰陵县残疾人联合会

兰陵县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兰陵县规划局

兰陵县体育中心

兰陵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兰陵县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兰陵县水产局

兰陵县档案局

兰陵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兰陵县地震局

兰陵县公路局

兰陵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工作办公室

兰陵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兰陵县畜牧局

兰陵县盐务局

兰陵县气象局

兰陵县烟草专卖局

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兰陵县运输管理处

兰陵县森林公安局

兰陵县植物保护站

兰陵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兰陵县地方海事处

兰陵县农村公路管理处

兰陵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兰陵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陵大队

临沂市兰陵县公安消防大队

兰陵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

兰陵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兰陵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三、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派出机构(43个)

兰陵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卞庄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南桥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二庙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长城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矿坑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车辋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金岭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下村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磨山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庄坞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层山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尚岩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向城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兰陵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新兴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大仲村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芦柞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神山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兴明派出所

兰陵县公安局鲁城派出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尚岩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神山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卞庄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城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兰陵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大仲村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村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芦柞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岭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桥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庄坞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长城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兴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鲁城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矿坑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车辋工商所

兰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磨山工商所

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严格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下步,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报县政府,由县政府审查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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