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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3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6〕45号
  • 成文日期 2016-12-27
  • 发布日期 2016-12-2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45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6〕45号


县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兰陵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的请示》(兰陵规请〔20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

二、你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你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规划的宣传力度,强化规划的指导和调控作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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