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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749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7〕9号
  • 成文日期 2017-04-17
  • 发布日期 2017-04-18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镇地质灾害区搬迁项目规划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兰陵镇地质灾害区搬迁项目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9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镇地质灾害区搬迁项目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9号


兰陵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兰陵镇地质灾害区搬迁项目规划的请示》(兰政请〔201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镇地质灾害区搬迁项目规划》。

二、你镇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你镇要在符合规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保护地质灾害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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