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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新兴镇西刘庄村村庄建设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11号
新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批复西刘庄村村庄建设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兴镇西刘庄村村庄建设规划》。
二、你镇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三、你镇要在符合规划、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
特此批复。
2017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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