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卞庄街道洼桥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47号
卞庄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批准洼桥村等3个村庄规划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洼桥村村庄建设规划》、《前连厂村村庄建设规划》、《后连厂村村庄建设规划》3个村庄规划。
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任何用地如需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他的开发重建,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实施村庄规划的村规民约。
三、村庄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进行修改的,如果只是涉及局部农房位置调整,不影响村庄总体布局的,允许通过简易程序对村庄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由县规划局备案。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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