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7〕56号
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
二、你局要按照《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所确定的排水分区、排水体制及排放标准,合理布局污水处理厂及雨、污水管网系统。
三、你局要严格规划管理,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要严格按《兰陵县东城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17—2030)》,有计划、有步骤,高起点、高标准组织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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