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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2-0001800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18〕4号
  • 成文日期 2018-01-14
  • 发布日期 2018-01-15
  • 生效日期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周谊等36名同志记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周谊等36名同志记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字〔2018〕4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周谊等36名同志记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三等功的决定

兰陵政字〔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一切围绕十九大、一切服从十九大、一切捍卫十九大,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各项任务,为十九大胜利召开作出了积极贡献。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县没有发生有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圆满完成了“六不双零”任务目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

为鼓舞士气,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周谊等36名同志给予记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记功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和发扬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中的好的经验和作风,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恪尽职守,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全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兰陵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记三等功个人名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全县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记三等功个人名单


周 谊 县政协社联委主任

刘志胜 县委610办副主任

赵 强 县维稳办副主任

曹光艳 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

孙 峰 县公安局法制室科员

梁 晖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公室指导员

刘文明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李如志 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李玉涛 县公安局监管大队监狱中队中队长

刘 芳 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指导员

杨亚丽 县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教导员

冯军学 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副所长

薛东飞 县公安局兰陵派出所科员

刘霆锴 县公安局磨山派出所科员

张 勇 县公安局兴明派出所科员

刘新时 县检察院主任科员

李 莹 县检察院侦监科科员

刘后山 县检察院公诉科科员

赵启龙 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张秀军 县法院法官管理科科长

沙 倩 县法院政治处科员

张 峰 县司法局副局长

苗立义 县司法局调解中心主任

张合军 县交警大队临枣高速中队长

王贵成 县交警大队考试中心主任

宋加国 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副科长

陈 凯 县粮食局社会粮食统计中心副主任

黄继东 县蔬菜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金 磊 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科)

刘 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监察局局长

刘宝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副局长

陈艳凤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

李 霞 县民政局安置科科长

赵夫胜 县信访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张文广 县信访督查专员

杨朋朋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疾控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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