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8〕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三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7〕172号)、《兰陵县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兰陵办发〔2017〕23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21项,其中取消26项,承接3项,调整规范4项,新增列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88项;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2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市级下放的事项,要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做好承接实施工作;对调整列入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要规范完善中介服务标准,对未列入《兰陵县县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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