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8〕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7〕220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一批调整取消下放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临政字〔2018〕68号)要求,县政府决定,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71项,其中取消69项、新增70项、整合32项;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292项,其中行政处罚267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承接和新增的事项,要纳入行政权力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编制行政许可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整合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 2018年第二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承接省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目录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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