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农垦实业总公司改制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28号
县财政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兰陵农垦实业总公司改制的请示》收悉。根据农业部《关于部署开展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垦发〔2016〕2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对县国有农场所属的“兰陵农垦实业总公司”进行公司化改制,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兰陵农垦实业有限公司”。请严格按照改制要求,认真制定改制方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改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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