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卞庄街道办事处等8个乡镇部分行政村调整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32号
鲁城镇、兰陵镇、芦柞镇、庄坞镇、神山镇、尚岩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优化调整鲁城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兰陵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芦柞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庄坞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神山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尚岩镇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卞庄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的请示》、《关于优化调整兰陵经济开发区行政村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们的行政村调整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卞庄街道
依据《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卞庄街道调整城市社区的批复》(兰陵政字〔2017〕49号)文件对部分行政村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前23个社区,调整后24个社区):
设立珠山社区、卞庄社区、泇河社区、文化社区、开阳社区、玉兰社区、新埝社区、莲花山社区;撤销城北社区村民委员会、葛庄社区村民委员会、中兴社区村民委员会、和平社区村民委员会、泉山社区村民委员会、新华社区村民委员会、前埝头社区村民委员会。
二、鲁城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28个行政村、社区,调整后30个行政村、社区):
1、设立西石门村民委员会、平山后村民委员会;撤销城崮村村民委员会。
2、设立天台庄村民委员会、前龙湾村民委员会;撤销天龙庄村村民委员会。
三、兰陵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61个行政村、社区,调整后61个行政村、社区):
1、设立王家艾曲前街村村民委员会、王家艾曲后街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王家艾曲村村民委员会。
2、将丁家滩村并入瑞福苑社区;撤销丁家滩村民委员会。
四、芦柞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33个行政村,调整后34个行政村):
设立厂东村村民委员会、圩子村村民委员会;撤销东圩村村民委员会。
五、庄坞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42个行政村,调整后42个行政村):
将新吴庄村的司庄村并入凤桥村,原新吴庄村的新吴庄村设为新的行政村。
六、神山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19个行政村、社区,调整后20个行政村、社区):
设立东新庄村村民委员会、将军桥村村民委员会;撤销将军新村村民委员会。
七、尚岩镇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27个行政村,调整后23个行政村、社区):
1.安庄、卞村、刘村三村合并,合并成立文峰社区,撤销安庄村民委员会、卞村村民委员会、刘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文峰社区村民委员会,将北尚岩村的郭庄村并入文峰社区。
2.设立戚套村村民委员会;撤销青山村村民委员会。
3.将原行政村青山村的杨套村、马套村合并成立杨马套村村民委员会。
4.白水牛石前村、白水牛石后村、石龙朱庄村、埝沟村四村合并,合并成立青山社区;撤销石龙朱庄村村民委员会、撤销埝沟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白水牛石前村村民委员会、撤销白水牛石后村村民委员会;合并成立青山社区村民委员会。将原行政村青山北村的杜庄村并入青山社区。(备注:原行政村青山北村由新庄、杜庄等2个村组成)。
5.设立新庄村村民委员会;撤销青山北村村民委员会。
八、兰陵经济开发区
部分行政村调整(调整前10个社区,调整后12社区):
1.将朱村从贾庄社区分出,设立朱村村民委员会,保留贾庄社区村民委员会。
2.设立胡窝社区村民委员会、官桥社区村民委员会;撤销胡官庄社区村民委员会。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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