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三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等项目的通知
兰陵政字〔2018〕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卞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国发〔2018〕28号)等文件要求,县政府决定,2018年第三批调整取消和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30项,其中取消25项,新增3项,整合优化2项;不再纳入《兰陵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事项1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调整列入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对于不再列入《兰陵县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特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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