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兰陵县小马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48号
县环保局:
你单位《关于报批兰陵县小马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的请示》(兰陵环请〔201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兰陵县小马庄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报批稿)。
二、你单位指导大仲村镇政府、矿坑镇政府根据划分方案,尽快进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勘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标识,加强管理,落实饮用水水源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兰陵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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