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兰陵县城区第三(芙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兰陵政字〔2018〕57号
县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兰陵县城区第三(芙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兰陵规请〔2018〕1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兰陵县城区第三(芙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为北至顺和路,西至建设路,南至开泰路,东至滨河西路,规划总面积3.2633平方公里。
二、原则同意规划定位及规模。规划功能定位为通过与城区和国家农业公园功能的融合互动,宜发展生活居住、文化教育、商业服务、生态公园等功能,形成以生活居住、文化教育为主的生态和谐宜居新区。规划芙蓉片区人口规模为3.65万人,其中居住用地面积120.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6.2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7.91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43.21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45.87公顷。
三、你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若需变动,须按法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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