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兰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政府文件 / 兰陵政字 / 正文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022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5号
  • 成文日期 2023-01-29
  • 发布日期 2023-01-30
  • 生效日期 2023-01-30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5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5号


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重启招金有色宝华矿业有限公司草主山铁矿采矿权扩界工作的请示》(兰陵自然资规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通过缩小原扩界范围的方式避让生态红线范围。

二、你局要将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缩小后的矿区范围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并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情况依法依规开展招金宝华矿业有限公司重启扩界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政策咨询我要问

如您对该政策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咨询了解。

线上咨询:

点击“我要问”,登录山东省统一用户通行证,进入留言界面,选择相关部门后,信件类型“网上问政”,然后开始填写咨询问政内容。

线下咨询:

政策起草单位:兰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策联系人:

现场解答地址:兰陵县东升路5号

联系电话:0539-5211275

下载政策文件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