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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lanlingxfb/2023-000078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兰陵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兰陵政字〔2023〕38号
  • 成文日期 2023-07-04
  • 发布日期 2023-07-05
  • 生效日期 2023-07-04
  • 效力状态 有效中
  • 名 称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仲村镇中医药产业园区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大仲村镇中医药产业园区批复
兰陵政字〔2023〕38号

兰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大仲村镇中医药产业园区的批复

兰陵政字〔2023〕38号


大仲村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设立大仲村镇中医药产业园区的请示》(大政请〔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大仲村镇中医药产业园区。

二、你镇要充分发挥区位、资源、交通等优势,做好园区规划、招商引资、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节能环保等工作。

三、你镇要进一步加强对产业园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推动园区健康发展。

特此批复。


兰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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