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工的意见
兰陵政办发〔2020〕4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兰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为推进兰陵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积极认领意见所要求的工作任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改革引领。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特点,创新服务方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着力实现法治政府创建与深化改革的有效衔接。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工作实绩,聚焦实际问题,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切实把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做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根本在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要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明确年度工作重点。
(二)强化舆论宣传,注重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的动态、成效和经验,深入报道本单位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好思路、好做法、好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提供支持保障,确保工作实效。为大力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各部门、单位尤其是行政执法单位要加强人财物保障,千方百计解决好执法装备和执法场所建设等薄弱问题。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加强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务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
附件: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责任分工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