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兰陵县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陵政办发〔2021〕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兰陵县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兰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兰陵县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持续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的指导意见》(鲁政办字〔2020〕4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意见》(临政办字〔2019〕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为目标,通过“规范功能定位、规范场所建设、规范事项流程、规范服务标准、规范人员管理、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把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打造成优质高效规范便捷的公共服务平台。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通过线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线下实体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建成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三级政务服务体系,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提升三级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分级推行政务服务“三统一”,即标识统一、事项统一、流程统一。积极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变“多门办理”为“一门服务”,县级下沉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一窗受理”向乡镇(街道)延伸,完成自助服务区设置或自助设备配备,进一步提升三级实体大厅帮办代办服务水平,完善“厅内帮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打造“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兰陵特色品牌。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构建便民、高效、规范的三级网格化服务体系。
三、实施阶段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
成立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三级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专班,召开全县2021年度政务服务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分批组织开展业务骨干培训,对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推进各级大厅管理更加规范、事项进驻更加全面、业务流程更加优化、服务机制更加顺畅,为全面推行“就近办”“一站办”“帮代办”“自助办”服务奠定扎实基础。
(二)打造试点(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
打造6个乡镇(街道)高标准便民服务示范点和51个社区(村居)规范化服务场所;按照“六有一能”的要求,强化窗口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窗口服务形象,畅通群众监督评价渠道;积极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配备政务服务一体机,安装使用“一窗受理系统”,创新政务服务工作模式,试点开展一链办理“双全双百”工程,对涉及民生、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类事项,全面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咨询辅导、全程代办、预约办理、上门办理、延时服务、免费邮寄等全方位服务;推广“政银企”合作模式,试点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开发视频联动服务系统,加强帮办代办服务,完善“厅内帮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强化自身建设同时,加强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指导。
(三)全面铺开(2021年7月1日—2021年10月31日)
1.强化场所建设,完善硬件配套设施。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的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命名为“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功能分区要包括自助服务区、咨询帮办区、综合受理区、统一发证区、办事等候区、预留机动服务区,其中,综合受理窗口不少于5个、统一出证窗口不少于1个、提供无差别咨询服务的帮办咨询窗口不少于1个,对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应设立固定专值窗口,对定期办理的季节性、临时性事项,应预留机动窗口。设施、设备应符合现代化、智能化要求,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一窗受理”叫号机、“好差评”评价器、多媒体电视、实体公示牌、免费WIFI和等候椅、饮水机、复印机、EMS寄递箱等;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要实现全覆盖,统一命名为“XX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面积应不低于50平方米。各便民服务站应配备电脑、复印机,网络覆盖到位,全面开通政务外网并配备VPN账号,满足复印、录入、出证等需求。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原则上全部为综合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村居)可提高标准,承接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2.统一进驻事项,编制事项清单指南。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进行自助服务区设置或自助服务设备的配备。严格按照《兰陵县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开展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事项进驻工作,编制公开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实施动态管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包括乡镇(街道)法定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上级部门委托下放事项、窗口前移事项,主要涉及民政、卫健、税务、市场监管、城乡建设、人社、退伍军人等领域。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服务事项包括可在社区(村居)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涉及低保救助、卫健、社会保险、福利补贴、劳动就业、生产生活等领域。要结合辖区群众的服务需求,适时增加服务项目。
3.选优配强人员,增强帮办代办力量。完善窗口人员服务行为标准规范,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落实各项服务制度,统一服务礼仪、统一规范用语;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确保有诉必应、接诉即办,问题及时整改。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明确工作人员,不能有空岗缺岗现象,确保为民办事服务需要。各行政村专兼职帮办代办人员不少于1名,可由村(居)“两委”成员、驻村干部或网格员兼任。
4.完善站点建设,提升网上服务能力。山东政务服务网兰陵站点、17个乡镇(街道)站点、159个社区(村居)站点全面开通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投诉等功能,推广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事项应全部录入网上大厅各乡镇站点,社区(村居)服务事项可选择高频便民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大厅各社区(村居)分厅,录入事项要在网上全面公开公示,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准确的办事指引;继续加强“爱山东”APP兰陵分厅建设,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爱山东”APP兰陵分厅的事项上线及运行维护工作,各乡镇(街道)积极配合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展“爱山东”APP的应用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爱山东”APP的注册认证用户数量,积极提升月平均日活量,年末实现注册认证用户总数不低于全县人口占比的50%;加大“电子两证”的推广应用力度,各级便民服务中心(站)应鼓励企业群众通过“爱山东”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出示电子证照办理相关业务,以电子证照替代传统证件及相关纸质材料,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四)全面验收(2021年11月上旬)
县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完成自助服务区升级改造;17个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模式,完成自助服务区设置或自助设备配备;159个社区(村居)便民服务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6个乡镇(街道)高标准便民服务示范点和51个社区(村居)规范化服务场所完成打造;通过直接下放、委托收件等方式,推动基层有需求、能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在部分社区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广“政银企”合作模式,年底前累计设立不少于200个“政银企”合作网点。完善“厅内帮办代办服务+厅外流动服务”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坚持一切从利民便民出发,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打造“沂蒙红色帮办代办”兰陵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完善提升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重点从场所建设、人员配备、事项进驻、办理规范、推广宣传等方面进行提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明确建设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贯彻落实。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政务服务指标,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分季度采用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县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对积极作为、落实到位、工作成效突出、社会满意度高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对于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舆论宣传,典型示范带动。各乡镇(街道)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提升的经验做法,打造服务品牌,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提高群众对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建设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增强对基层政务服务的认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